2008年12月12日 星期五

第二章

第二章

凱撒與上帝

兩個國度的教義神學

可福音 12:13-17 (參閱馬太 22:15-22;路加 20:19-26) 這樣記載說:後來,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 律黨的人到耶穌那裏,要就着他的話陷害他。 他們來了,就對他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識實的,甚麼人你 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貎,乃是誠誠實實傳上帝的道。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 我們該納不該納?耶穌知道他們的假意,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試探我? 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 他 們就拿了來。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 他 們說:是凱撒的。 耶 穌說: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上帝的物當歸給 上帝。他 們就很希奇。

上 面這一段在三部符類福音都有記載的事件可說是耶穌拒絕被政治化的一個經典例子。這起事件雖然有它當時的歷史和時空背景 (context), 因此是有既定的特殊性 (particularity)。 可是,耶穌的明智回應,卻帶出了一個意義深長,影響歷代基督教的一個具普世性 (universality) 的 原則 (principle)。 這個原則的表層所顯示的,似乎只是關乎納稅的問題,其實不然。因為耶穌的回應,涉及了一個更大和更全面的神學思想。這在神學思想史上普遍上被稱為 兩 個國度的教義神學 (The Doctrine of the Two Kingdoms)。 一個是人間的國度,另一個是上帝的國度。但是,這絕對不意味着這兩個國度是沒有關連的。因為作為宇宙的創造者以及歷史的主宰,人間的國度也是在上帝全能的 (sovereign) 掌 控之下的。不但如此,在人間國度中行使權力者,例如羅馬皇帝凱撒,最終還必須在上帝面前作出交代: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凡掌權 的都是上帝所命的 (羅馬書 13:1)。 耶穌在羅馬巡撫彼拉多面前受審的時候,也非常明確和慎重地提醒和警告彼拉多有關權柄的最終來源以及他在行使這個權柄的重大責任: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 辦我。 (約翰福音 19:11)。這一點將在詮釋羅馬書 13 章以及約翰福音相關的經文的時候進一步給予詳述。

法 利賽人和希律黨的人是因為耶穌較早時那個比喻深深地冒犯了他們才決定 要就着他的話陷害他 (馬可福音 12:13) 可見他們向耶穌所提出的問題是非常嚴重和敏感的。 它足以導致耶穌殺生之禍。提問者開始所說的那一套,只能赤裸裸地暴露陷害者的虛偽而已。結果也完全被耶穌識破了。

納 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 我們該納不該納? 這 一類問題的政治敏感性和嚴重性是非常明顯的。因為拒絕納稅給凱撒,在當時無疑是一個反抗羅馬政權的嚴重行動。表面上看去,耶穌的回答似乎是在迴避問題。其 實不然,因為耶穌在回答中不僅針對問題,還非常機智地借題發揮,道出了一個遠遠比納稅更基要和深遠的大原則:關乎 兩 個國度的教義或神學 (The Doctrine or Theology of the Two Kingdoms)

銀 錢面上那個羅馬皇帝凱撒的 (image) 不 但非常具體,也深具象徵意義,表明他統治羅馬帝國,包括猶太民族所在地的巴勒斯坦的權力。羅馬帝國的版圖很大。很多地區需要靠凱撒所任命的巡撫等長官去管 治。各地的具體施政方針和操作方式不可能完全一致。權力的濫用,暴政,壓制和長官的貪污等在一些地區是在所不免的。但總的來說,行政效能和法治的體系和操 作基本上和普遍上還是可以接受的。 就羅馬帝國整體而言,絕大部份在羅馬政權管制下的人,都可說是受惠於 羅 馬的太平 (Pax Romana)

賢 明的政權古今中外都不可多得。暴政的出現也往往是現實政治和社會生活的一部份。只要政權的施行還可以到能忍受的地步,有政府還是比無政府狀態好。聖經也因 此沒有提倡或接受任何形式的 無 政府主義 (anarchy)。 新約聖經很少記述了耶穌自己有關政治或政體的明確言論。可是,耶穌對羅馬政權的 合 法性 (legitimacy) 至 少可以說是 默 認 的。 凱 撒的物當歸給凱撒 這 句名言,可說是耶穌對羅馬政權的合法性的明確肯定。耶穌這個表態和立場,除了激端派的奮銳黨人 (the Zealots) 之 外,應該是可以獲得絕大部份猶太人的共識和認同的,包括那一群企圖 陷 害他 的 法利賽人和希律黨的人。

然 而,耶穌的話只是說了一半。另外一半也同樣重要,甚至還可以說是更重要:上 帝的物當歸給上帝。 這 半句話涵着兩個重大的意義。 一、表明 凱 撒的物 上 帝的物 應 當像 楚 河漢界 那 樣分明。絕對不可混淆或混為一談。兩者都有個別的 合 法性。 因此兩者都必須受到尊重。二、耶穌雖然在此沒有明說,他似乎有意藉着這整句話提醒在場的人,包括希律黨的人,甚至是羅馬政權說,既然 凱 撒的物當歸給凱撒, 任何人,包括凱撒以及他所任命的羅馬長官,都必須尊重那些應當歸給上帝的事物,而不可加以侵犯或干涉。

凱 撒的物 似 乎比較具體,包括政權,納稅,銀錢等。 可是,上 帝的物 就 似乎沒有那麼具體了。耶穌既然沒有明言,讀經者或釋經者也就只能作一些比較合理的推論或猜測。總的來說,上 帝的物 在 此應該是指凱撒,也即是政權之外的事物,尤其是指宗教,信仰以及屬靈性的事物。倘若 凱 撒的物" 是 楚 河上 帝的物 就 應該是 漢 界 了。 耶穌在此不但提醒羅馬政權不要侵犯 上 帝的物, 也同時警誡那些因為政治利益而在信仰和靈性上作出妥協的猶太人領袖,如希律王以及控制了猶太人公會的撒都該人。

凱 撒的物 上 帝的物 似 乎是把事物二分化了。其實不然。它只不過是在說明有 兩 個國度 (two kingdoms) 同 時存在的簡單而又基要的事實而己。這個事實也同時說明,人其實是同時屬於兩個國度的。不但如此,這兩個國度之間也存在着不可迴避的張力 (tension), 甚至矛盾 (contradiction) 和 沖突 (conflict)。 凱撒的國度和上帝的國度不但不可以簡單地被二分化,或是被看作是毫不相關的,兩者之間其實還存在着一個 同 源 的 問題,雖然這最後的一點耶穌沒有在此加以說明。這一段在較早時曾略略提及了凱撒的羅馬政權的 合 法性 (legitimacy) 問 題。是誰給予凱撒的政權 (包括征稅) 的權力? 這個關鍵性的問題將在較後詮釋羅馬書 13 章以及約翰福音所記載有關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受審那一幕的時候加以說明。

法 利賽人和希律黨人向耶穌提及的問題是完全可以被政治化的 (politicized)。 機智的耶穌不但在這個極其敏感和嚴重的問題上拒絕被政治化,還乘機道出了一個影響歷代基督教至深的教義:兩 個國度的教義。 歷代極富爭議的所謂 政 教分離 (separation of politics and religion, or, 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 的 理念,也是以耶穌這個教義為依據的。

彌 賽亞主義

路 加福音很可能是根據馬可,也在 20:19-26 記載了猶太人的領袖嘗試以納稅這個非常敏感性的問題來陷害耶穌。不但如此,路加還記載了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受審的時候,猶太人還將納稅的問題高度政治化,將 納稅與耶穌作為 基 督 的 稱號緊緊地聯繫在一起:眾人都起來,把耶穌解到彼拉多面前, 就告他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23: 1,2)。這顯然是一個莫須有的罪名。彼拉多最終也認為這樣的虛構不能成立,當眾宣告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 (23:4) 在耶穌之前若二百年,當猶太人的家族馬加比人 (The Maccabeans) 成 功地打敗了嘗試將猶太人徹底希臘化 (Hellenized) 的 侵略者之後猶太人可說是自公元前第六世紀被巴比倫滅國以後第一次真正的 復 國。 可是,當馬加比政權因為各種原因漸漸沒落以及希律王朝建立起來之後,直到耶穌的年代,猶太人又淪為實質上的 亡 國奴 了。 除了上層階級以及當權派如希律王朝,以及操縱公會的撒都該人等之外,猶太人對羅馬政權在巴勒斯坦的統治普遍上都是非常不满,甚至是恨惡入骨的。再加上激端 人士如奮銳黨人的活動,盼望上帝的拯救和解放的各類 彌 賽亞主義 (Messianism) 到 了耶穌那個時候,可說是已經高漲到一觸即發的地步。

彌 賽亞主義的普遍存在當然也意味着猶太人天天都在渴望彌 賽亞人物 (Messianic figure) 的 出現。又按舊約聖經以及耶穌那個時代的一些 猶太人的宗教文獻,如舊,新兩約之間的一些經典和著作,所盼望的彌賽亞人物,也肯定是一位 超 人特 別是一位能夠行 神 蹟奇事 的 人物。 雖然新約聖經本身並沒有記載;在耶穌之前後那個時代也很自然有一些自稱或被認為是彌賽亞的人物。這些人物也肯定不會缺少他們的擁護者和跟從者。

耶 穌如何看自己的身份暫且不說,就四部福音書記載的耶穌而論,耶穌肯定符合不少猶太人所期待的那一類的彌賽亞。他所行的 神 蹟奇事 也 很自然被看作是他身為彌賽亞的 印 證。 難怪約翰福音在耶穌藉 五 餅二魚 餵 飽了約五千人之後 (6:1-13) 就緊接下去記載道: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在那個時候,文中的 先 知 其 實與 彌 賽亞救 世主, 或 猶 太人的王 幾 乎已經成了同義詞了。約翰因此解釋說,耶穌既知道眾人要來強逼他作王,就獨 自又退到山上去了。 (6:14-15)

耶 穌的確是 王"。 但他肯定不是當時猶太人,尤其是奮銳黨人,所期待或要求的那個 , 一個被 政 治化, 甚至是被 暴 力化 。 耶穌堅決不做猶太人那樣的王,結果 獨 自又退到山上去了, 明確表示拿撒人耶穌拒絕被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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